促进优秀企业加快发展 提升中国制造质量竞争力
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07年度荣获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2007年12月14日,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顾秀莲副委员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副局长支树平、蒲长城、魏传忠、纪检组长郭汝斌、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以及国家标准委、总局机关各司局的领导同志主席会议。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等1302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的条件,被授予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出席会议的领导共同为2007年度初次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企业颁发了荣誉奖牌。
为促进规模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自2000年开始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对质量长期稳定合格,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授予国家免检资格。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在3年有效期内免于各部门、各地区、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免检制度实施七年来,培育和树立了一大批优质产品、优秀企业和优良品牌,共有4273家企业的196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涵盖食品、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行业,切实发挥了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提高质量、保障安全的显著作用,受到了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关注。实践证明,国家免检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经济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有效手段,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围绕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促进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引导消费、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确定对55类产品实施免检,突出加大了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以及自主创新型产品的免检力度。特别是,为了确保免检制度权威性,维护免检产品“金字招牌”,国家质检总局自2007年开始实施一系列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企业义务、强调监管责任、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申报条件、加大公示力度、严格审查把关,全面推进免检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透明。经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社会公示和国家质检总局审定,共有130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其中865家企业今年首获免检资格,其余437家企业2004年已获免检资格,今年重新申报再获免检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强调,免检不搞终身制,免检企业在三年有效期内或期满重新申报时,产品质量不能始终稳定合格,生产规模不能坚持位居行业前列,工艺技术不能满足节能环保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售后服务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需求,将随时被依法取消免检资格。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所有免检企业充分认识到免检资格既是荣誉也是责任,要将免检荣誉化为孜孜追求卓越品质的不竭动力和坚持以质取胜发展道路的进取压力,永葆免检品质,严格自律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大质量投入,增强自主创新,成为以质取胜的产业精英,勇当中国制造的中流砥柱,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