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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新质技监稽函〔2007〕19号)
 

新质技监稽函〔2007〕1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7〕180号)的要求,现将我区开展2007年度国家免检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对55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其中到期重新申请国家免检的有热压带肋钢筋、水泥等29种产品,新实施国家免检制度的有地毯、桑蚕丝制品、天然橡胶、有色金属等26种产品。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认真学习、掌握总局发布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和总局监督司公布的55种产品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积极向辖区内符合免检申请条件的优秀企业宣传国家免检制度,宣讲免检申请条件及程序、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申请时间,帮促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按时报送申请材料。

二、自治区局负责受理企业免检申请及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通过后由自治区局签署审查意见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三、55种产品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国家免检相关规定等可登录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质信网站(http://www.xjnewqi.gov.cn/ips/list.asp?classid=258)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cpzljds.aqsiq.gov.cn/gjmj)查询及下载。

四、自治区局受理企业免检申请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各地在开展免检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局监督稽查处联系。

 

联 系 人:刘莉  武垠杉  

联系电话:0991—2818750  2811493 

电子邮箱:xjjjzh@163.com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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